【連網】(記 者 陳兵 通訊員 沈闖) 為加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,促進生態文明建設,減輕企業負擔,近日,市物價部門印發《關于調整市區建筑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的通知》,其中,市區(贛榆區除外)建筑施工工程項目(含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拆遷)按建筑面積2.4元/平方米繳納建筑垃圾處理費,較之前下調0.2元/平方米;道路、水利、管網等施工工程項目按4.5元/噸計征,較之前下調0.5元/噸。
隨著我市經濟快速發展和城市建設的需要,每天有大量的建筑施工工程在進行,也有不少老舊房屋需要拆遷改造,同時,道路、水利、管網也在不斷建設當中,這些工程都會產生許多建筑垃圾,對環境保護帶來較大的影響,為此,我市相應收取建筑垃圾處理費。為了減輕建筑行業的負擔,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的基礎上,市物價部門對市區建筑垃圾處理費收費標準進行了下調,其中明確,建筑垃圾是指建設單位、施工單位(以下簡稱垃圾產生單位)在對各類建筑物、構筑物、道路、管網進行建設、鋪設或者拆除、修繕過程中,所產生的棄土、棄料及其他廢棄物。
按照規定,凡本市市區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產生各類建筑垃圾的垃圾產生單位,均應按規定向市工程渣土管理處繳納建筑垃圾處理費。其中,建筑施工工程項目(含新建、改建、擴建、拆遷)按建筑面積2.4元/平方米繳納建筑垃圾處理費;道路、水利、管網等施工工程項目按4.5元/噸計征。同時,相關減免政策按有關規定執行。此外,鼓勵所有工程項目實行建筑垃圾自行回填,促進垃圾產生減量化、處理無害化。
市物價部門相關人士表示,將監督收費單位嚴格執行收費和財務收支管理各項政策,規范收費行為,做好收費公示、收費報告和政策宣傳解釋等工作,自覺接受社會監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