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連網】 (記 者 史衛平 通訊員 張梅娟) 盜竊成癮,不僅有多次盜竊前科,甚至剛從看守所出來當天就連偷買菜人手機,實在令人咋舌。日前,海州區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涉嫌盜竊罪的犯罪嫌疑人耿某。
耿某曾分別于2015年5月、2016年3月因犯盜竊罪被海州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。本以為法律的嚴懲可以讓其迷途知返,誰料耿某依舊執迷不悟。
今年9月1日,耿某剛從看守所出來,走到菜市場附近,看到推著踏板電動車的張某帶著孩子買菜,便心生惡念。于是耿某趁張某抱起孩子買菜的空隙,將電動車上挎包里的華為手機偷走,后隨手以100元的價格賣給一個過路人。
此后,耿某用相同的手法相繼作案兩起。9月5日,耿某趁老人鄭某買菜不注意時,將其放在電動車籃里的手機偷走。9月12日,耿某在海州振興農貿市場轉悠時,看到推著嬰兒車的顧某。他趁顧某不注意,將顧某放在嬰兒車上的華為手機偷走。幸虧顧某及時發現手機被盜,并在群眾的幫助下將已經得手的耿某攔住并報警。隨后趕到的民警將耿某帶走。
經查,耿某的行為已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264條之規定,涉嫌盜竊罪,海州區檢察院依法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。目前,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當中。